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虽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供必要的资料,但整体上流程是清晰且有条理的,只要按照规定操作,并不显得过于复杂。以下是一份详细的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帮助您了解并顺利完成提取过程。
一、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离休、退休:提供离休、退休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劳动鉴定机构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出境定居: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和偿还住房贷款的凭证。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要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和继承关系证明。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证》或《特困职工证》。
患重病、大病:如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等,需要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和医疗费用票据。
其他情形:包括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等,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提取流程
职工申请: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单位审核: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核实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开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留的印鉴。
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出具的《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公积金中心会根据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需要核实的,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提取支付: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会将提取款项直接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内。
三、特别提示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应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如果尚未清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应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等。
综上所述,泰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虽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供必要的资料,但整体上流程是清晰且有条理的。只要按照规定操作,您就可以顺利完成提取过程。